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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卫监:“两对三查”,蓝盾护航生物安全

发布时间:2023-04-08 03:18:21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年来,生物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国已将生物安全上升为国家安全内容,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在大规模新冠核酸检测中逐渐步入社会大众的关注视野,成为社会热点,同时也成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

  2023年3月以来,贺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蓝盾护航生物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依据“两对”,重点“三查”。“两对”指一对法律法规,即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二对标准规范,即对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三查”即,一查生物安全管理资料,包括备案证明、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及制度、人员资格证书、培训考核制度、方案等;二查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生物危害标识、标本及菌(毒)株运输和保存设备、实验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应急处置设施设备等;三查消毒隔离制度落实,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演练、实验器材和废弃物处置情况、菌(毒)株及生物样本消毒灭菌情况、人员防护情况、洗眼和冲淋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等。

  此次专项检查对2家未在相应等级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贺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持续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检查,从制度上规范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从源头上防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真正发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传染病神探”重要作用。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gs/t162584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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